山东志诚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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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明鑫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 管理人关于招募企业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5年1月2日,荣成市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1082破申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山东明鑫集团有限公司、荣成市可麦得食品有限公司、荣成市明源水产食品有限公司、荣成市明盛石油有限公司、荣成市明进海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荣成市运强水产食品有限公司、荣成市海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荣成市弘强进出口有限公司八家公司(以下简称“明鑫集团等八家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重整申请。2025年1月7日,荣成市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1082破2-9号决定书,指定山东志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明鑫集团等八家公司管理人。2025年3月13荣成市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1082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明鑫集团等八家公司进行合并重整。2025年3月27日明鑫集团等八家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
为公开、公平、公正的引入有实力的重整投资人,维护企业资产价值和经营价值,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债权清偿比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
诚挚欢迎各方投资者前来考察洽谈,参与本次投资人遴选。
山东明鑫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2025年3月29日 15:54